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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7年度“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04日 09:34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05-04 09:34  点击:2526

关于申请2007年度“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的通知

(部门: 社科处 日期: 2007-4-29 16:03:15)


校内文科各单位:

日本创价大学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关系,加深两国之间的相互理解

,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于2006年制定了《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制度

》。此制度是致力于促进中日友好,面向中国各大学以及各个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而实施的对研究活动、出版事业、接待研究者赴本校访问研究这三个项目进行所需经

费的资助制度。2007年度的“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申请工作已经开

始,现将具体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研究对象应为人文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范畴,主要资助的研究项目是以加深

中日两国的相互了解和促进两国的友好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的研究。特别是奖励为和平

、文化、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录取件数

1、A型:资助研究者在中国研究所需经费;每个资助项目30万日元以内;每年资

助5个项目以内。

2、B型:资助研究者在中国国内出版书籍所需经费;每个资助项目40万日元以内

;每年资助3个项目以内。

3、C型:资助研究者赴日本创价大学研究以及接待所需经费;每年3名以内、停留

期限半年以内;每月资助20万日元。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时间截止7月10日。

2、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文件,除申请书外的文件以附件形式上报:

(1)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申请表(指定用表)

※ 请在申请书A、B、C三个类型中,选择并注明申请类型。

※ 需取得所属机构负责人的许可,并签名盖章。

※ 本申请书必须提供填写的原件(手写、打印均可),复印件无效。

(2)填写格式(指定用表)

※ 根据A、B、C三个类型的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完整后方可提交。

(3)最高学历证明文件(最高学位证书也可)复印件。

(4)在职证明书(现所任职机构的证明文件)

3、评选以及录取通知

(1)评选是通过举行常任理事会,经评选委员会的审查而决定的。

(2)录取与否的通知,将于2007年10月底,以书面形式邮寄送达,不接受电话询

问。

4、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资料,恕不退还。

(2)此次资助计划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注明此研究是通过创价大学的资助而完成

的。

(3)如欲将此次资助计划的研究成果翻译成日语发表时,需通过创价大学的批准



(4)通过此次资助出版的书籍,需赠与创价大学10册。

四、请申请者于7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到社会科学处,经审核后由学校统一邮寄

报送。未经社科处审核通过者,不得自行上报。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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