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5〕5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3-6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公司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1. 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必须是公司教授,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经学校同意,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但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且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5年6月20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申报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重大课题的申报工作,根据本年度招标课题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现状,组织优秀科研力量形成团队,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充分研讨后上报。
2. 每个单位原则上至少应申报一项重大攻关项目。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创新团队项目获得者、2014和2015年度重大培育项目获得者应在招标课题中选择与所立项目核心内容接近的课题,积极参与本次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
3. 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招标课题参见附件1。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填写和装订。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投标评审书》(初稿)一式8份上报社科处,由社科处组织校内评议会后修改,7月20日前将《投标评审书》(定稿)一式8份上报社科处。
联系人:刘坤 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kun@jlu.edu.cn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社会科学处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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