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8-07-31 13:13 点击:677
中国法学会于2018年初开展了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公司接收到评选函件后积极宣传,按时申报,获得了中国法学会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优秀组织奖。
公司刘晓林教授的论文《唐律中的“余条准此”考辩》(发表刊物 《法学研究》2017年第三期)获得提名奖。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协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评奖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旨在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成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希望公司青年教师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多出成果,同时积极参与各项成果评选活动,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