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5-12-07 14:40 点击:965
2015年12月6日,由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召开。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分议题为 “审判中心下证据的收集、保管及认定”和“刑事诉讼中当事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同志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我省主要高等院校、吉林省人大及省内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的40余位领导、专家与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本届年会。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闵春雷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杨波副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谢登科老师出席了本届年会,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诉讼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列席会议。
年会开幕式由副秘书长,吉林财经大学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王喆副教授主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理张德友同志代表会议承办方致辞,向各位与会专家表达了欢迎之情,并着重对本届年会主题以审判为中心下的诉讼制度改革进行了解读。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傅铁铸同志代表省法学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指明了研究会的学术研究定位、使命、发展方向。随后,闵春雷会长作了2015年度工作总结,通报了近一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组织学术研讨活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产出高水平理论研究成果、推动理论与实践的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并对2016年研究会的建设及相关具体工作做出了安排与部署。
开幕式后,大会进入主题研讨,第一环节的研讨围绕“审判中心下证据的收集、保管及认定”展开,吉林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盛美军副检察长主持了研讨会。在主题发言中,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陈洁副部长就审判中心的内涵、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三个方面做了发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卢玉红法官以何为实物证据为切入点,对实践中存在的收集、保管实物证据的误区进行了澄清。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冬冬法官则主要围绕重复供述的排除、非法取证方法的认定及庭前供述的证据能力等问题做了主题发言。长春市公安局预审处一科关世辉科长结合多年刑侦工作实践,提出审判中心下公安机关侦查方式转变的问题,以及强化内部职责分工、推进公安预审机制、推进《证据法》立法等问题。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孙柏松律师就审判中心之下的律师权利保障、证据的收集保管、情况说明的认定及司法效率和公正的关系等问题做了主题发言。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谢登科老师以个案为视角,对实物证据合法性的认定、非法实物证据诸排除要件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反思。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孙一宁老师对造成公安机关取证问题的原因以及吉林省公安机关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所做的创新工作进行了介绍。在点评环节,长春市人大法工委隋光伟主任指出,以证据为中心是审判中心的核心内容,为此公检法司的诉讼地位和功能要有一个基本的改变,他提出并倡议建立专门的移送、保管证据的程序。
第二个研讨环节的主题是“刑事诉讼中当事人财产权益的保护”,由bet356亚洲版在线体育杨波副教授主持。在主题发言环节,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盛美军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我国对被害人财产保护的具体规定、两大法系关于刑事被害人财产保护的域外经验,最后提出了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冬鹤法官以审判实践为基础,从六个方面总结提炼了实践中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存在的具体问题,如被告人合法财产调查程序力度不够、公诉案件和解适用率不高、被害人及利害关系人参与诉讼机制不健全、庭审中涉案财物审查及判决方式不明确等,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宽城区人民法院巴卓法官以北大法宝裁判文书分享平台的180个刑事判决为样本,对被害人人身损害求偿权的问题进行了程序性的思考,着重探讨了附带民事调解和刑事和解的关系问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辛明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指出刑事诉讼是被害人追回财产的最有效途径,具有高效、优先等特点,但具体的追缴返还程序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一环节的主题发言,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姜长明律师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关键在于确保证人出庭,落实庭上证据优先,保障有效辩护和全面辩护的有效展开。
最后,由闵春雷会长对会议进行学术总结,她充分肯定了本届年会论题的实践指向和问题意识,鼓励实践部门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以此来推进法的实施,落实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